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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院内采购公告(中药煎药机)

作者:qhssyy 日期:2021-08-19 15:37:10 点击数:

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拟购买中药煎药机一台(套),以院内议价方式进行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

中药煎药机

采购项目编号

QHSSY-2021081906

采购预算金额

7万元  1台(套)

采购方式

院内议价

采购内容及参数

采购内容:电动挤压密闭煎药机

采购参数:

1、设备功能:主要用于中草药熬煎和药液的包装.便于携带和保存,方便患者服用。

2、采用微电脑数字化智能控温、触摸式按键,操作简易。

3、设备性能:

3.1、密闭微压煎煮,避免挥发,提高药效,药味纯正,有效提高煎出率;

3.2、电动挤压搅拌,自动回程,优越手动挤压,自动对煎煮的药渣进行挤压,充分提取残留药汁,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

3.3、数字显示,温控文火,武火,自动转换,高温时间(≥100℃)自动显示;  

3.4、 高温时间任意调节,防干烧功能,自动报警;

3.5、多重安全保证:高温保护开关、双出汽口保护。

4、设备参数:

4.1、煎药锅容量(ml):20000*2;

4.2、额定电压(V):220;

4.3、煎药功率(w):1800*2;

4.4、一次煎药量(付):32;

4.5、工作温度(摄氏度) :100-120;

4.6、工作压力(MPa):0-1.0;

4.7、整机重量(㎏):120

4.8、外形尺寸(㎜)(长×宽×高):970×550×118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内须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8月19日

报名起止时间

2021年8月20日—8月24日

报名地点

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综合门诊楼六楼招采办

报名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议价时间

另行通知

议价地点

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综合门诊楼九楼会议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城东区果洛路41号

联系人:卢先生  何女士

联系电话:8816559

纪检监督部门

及电话

单位名称: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8816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