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第三人民院2024年编制外核定额度内工作人员招聘公告》相关流程,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13日由我院组织的面试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考生总成绩进行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表1、附表2),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20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反馈至院纪委(电话:0971-8816580)。并就体检、考察(政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工作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为附表备注中标示为“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务必于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上午8:30在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综合门诊楼一楼大厅集合,由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工作人员组织进行体检。考生9:00前未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处理。出现空缺岗位时,将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其他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附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
(二)考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三)考生在体检前,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体检当日须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
(四)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体检项目漏检,将影响聘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检查某些项目的,应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
(五)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考生应及时提出复检要求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关注省三院2024年编外招聘微信群,保持手机联系畅通,相关问题通过微信群通知考生。
三、政审考察及调档
政审表、调档函在体检时由我院统一发放,自行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考察及档案存放地调取档案。
四、其他相关事宜请联系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
特此通知。
体检咨询电话: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0971-8567968。
附件: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核定额度内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资格人员名单
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