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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 关于公布2024年核定额度内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总成绩公布暨体检考察工作的通知

作者: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 日期:2024-12-13 22:19:08 点击数:

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第三人民院2024年编制外核定额度内工作人员招聘公告》相关流程,20241212日至1213日由我院组织的面试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考生总成绩进行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表1、附表2),公示期为20241213日至1220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反馈至院纪委(电话:0971-8816580)。并就体检、考察(政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工作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为附表备注中标示为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务必于20241223日(星期一)上午8:30在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综合门诊楼一楼大厅集合,由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工作人员组织进行体检。考生900前未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处理。出现空缺岗位时,将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其他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附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

(二)考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三)考生在体检前,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体检当日须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

(四)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体检项目漏检,将影响聘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检查某些项目的,应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

(五)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考生应及时提出复检要求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关注省三院2024年编外招聘微信群,保持手机联系畅通,相关问题通过微信群通知考生。

三、政审考察及调档

政审表、调档函在体检时由我院统一发放,自行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考察及档案存放地调取档案。

四、其他相关事宜请联系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  

特此通知。

体检咨询电话: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09718567968

     附件: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核定额度内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资格人员名单

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 关于公布2024年核定额度内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总成绩公布暨体检考察工作的通知(图1)附件2(1).xls

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 关于公布2024年核定额度内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总成绩公布暨体检考察工作的通知(图1)附件1(1).xls


 

                                                       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41213